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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

2016年03月13日 20:46  点击:[]

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是一项制度,必须严肃对待,严格手续。请党员同学注意做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。

1、学生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在毕业离校时,必须到系党总支办公室开具“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”。

2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一般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,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到新组织报到,不能超过有效期(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),报到后应及时将回执单传真或寄回学校党委组织部或系党总支。

3、对无正当理由,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,或按要求到指定单位报到的党员,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,视其情节轻重,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;对情节严重的,按照党章规定,可以按自行脱党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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